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全年10天调整为全年11天。于是,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调整为20.83天。于是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则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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