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假期紧张加班一天后,经理通知大家:这次,公司将休补假,以补偿今天的加班费。下周一我们都休息一下,作为今天加班的补偿
王小姐对公司的做法非常不满,对经理说:我今天牺牲儿子生日的时间加班,不是为了请假,而是为了挣点加班费。现在为了不给我们加班费,你决定给我们放一天假。我不同意。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要求公司支付我工资的200%作为加班费,我不想请补假
互联网公司是不是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必须支付王女士在企业的加班费
,依法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加班是家常便饭。但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休息日安排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其工资200%的工资。可见,企业在休息日加班后,可以先安排补假,只有在无法安排补假的情况下,才能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也就是说,休息日加班后是安排补假还是支付加班费,由企业自己决定,员工别无选择。企业能够为职工安排补假的,职工应当服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只能在夜间和国定假日加班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互联网公司的做法是符合法律的,王小姐应该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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