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在与该财产有关的债权未清偿之前,债权人可以扣留该财产。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限后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留置财产折价受偿,或者以其拍卖、出售的价格受偿。
积极要件:
1、债权人必须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已到期;
3、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关。
债权人的留置权是什么意思呀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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