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是工伤。只有在合理的上班时间内,在上班途中遭受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才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况下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上班途中主要有以下情况,具体为:
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住所,经常居住在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上下班;
2、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合理路线;
3、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下班;
4、在合理的时间内,其他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所谓合理时间的理解,应当参照劳动者住所与单位的距离、劳动者使用的交通工具、交通状况、天气状况、路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认定,不能局限于固定时间段。
上班途中避让行人摔倒算工伤吗
上班途中避让行人摔倒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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