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因工负伤或因完成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且符合一定条件,可被认定为工伤。这些条件包括:1)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2)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3)伤害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如果劳动者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如果因违反规定而遭受事故伤害,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故意犯罪、自杀或自残等行为,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法定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因工负伤;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前后,因完成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等。
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工伤认定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由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并可以享受工伤津贴、工伤认定工伤等级和工伤医疗待遇等工伤保险待遇的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 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3. 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与工作有关;
4. 劳动者在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8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经工伤认定机构审核确认,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时限足额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劳动者也需要在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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