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劳社厅函[2003]4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有利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办发[2003]1号文件明确提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工作,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
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是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办发[2003]1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严厉打击侵害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维权氛围。
二、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举办现场政策咨询活动。11月5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员,到有关公共场所、建筑工地、企业和社区设立宣传点,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宣传,接受进城务工人员现场咨询。劳动保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当地宣传点进行政策宣传和咨询,并尽可能邀请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二)商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围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进行系列宣传。通过宣传政策法规,宣传正面典型,动员全社会共同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免费发放宣传手册。为了提高普法宣传活动的效果,部里组织编写了《劳动者维权手册》。手册采用问答形式介绍了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并收录了全国地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届时将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免费提供1000册,向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600册,同时向各地提供电子版样本文件,以便各地自行印制,用于开展宣传活动时免费向农民工发放。
三、几点要求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政策深入人心,不断提高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增强进城务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继续做好宣传活动的设想和建议,于11月底前报部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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