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予房产按房产有没有进行过户来分割。夫妻婚前约定一方向另一方赠予房产,一直没有办理过房产过户手续,后夫妻双方办理离婚,那么赠予房产的一方有权利撤销赠予,赠予撤销后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如果夫妻婚前约定一方向另一方赠予房产,并且已经办理过房产过户手续,则该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赠方没有撤销赠予的权利,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婚前赠与房产可以撤销吗
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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