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房产离婚时的分割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在婚前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始终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赠与房产的一方反悔主张撤销赠与,则可以予以撤销,赠与撤销后房屋仍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另一种则是夫妻在婚前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并且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该赠与不能撤销,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一、离婚协议赠予子女房产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无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该赠与约定合法有效。如果是协议离婚赠与子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那么未办理过户登记也未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并实际交付的,该房屋还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房产归属子女后,一方私自撤销赠与的行为是无效的。还存在情况如果夫妻间存在债务,则有逃废债务之嫌,那么赠与行为则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二、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于婚前全款购房,即使房产证于婚后办理下来,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全文5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