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理和现有法律,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产权归属可以分为以下情形:
一是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并且已经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人对其所购房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其自然增值的部分也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是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结婚登记以后取得房屋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均等分割。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怎么分配
1、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分配为:夫妻双方在婚后的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能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的,应对行为人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
当事人的行为并不足以导致财产价值的增加,财产的增值部分就应当归财产所有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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