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职工工资不用进行破产申报,因为清算组会统一将工资制作在财产分配方案中。职工的工资在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后,就会被清偿,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
一、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欠职工工资以及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3、拖欠的上述社保费用以外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份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二、公司破产,没有办资产,员工没有工资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资产不足以支付合体职工工资的,只能依据职工工资的占的比例,按比例进行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如果公司倒闭的话没有钱赔偿怎么办?
如果公司倒闭没钱赔偿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会指定管理人,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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