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怎么解雇
时间:2023-03-21 20:20:30 9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仍不能胜任的,则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雇该员工。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内容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辞退后不签字怎么办

辞退通知书员工不签字,如果是被辞退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不需要员工签字,通知到本人即可。

三、病假期间辞退员工要怎么赔偿

病假期间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如下:

1、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法定过错,不得辞退;

2、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

3、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还须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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