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继续履行合同的,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者出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行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不成的,如何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过长,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因此,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者劳动者个人情况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但由于经济因素的影响,劳动关系也存在一定的从属关系,劳动者处于被管理和支配的劣势地位。为防止用人单位任意控制劳动者,用人单位变更合同的权利限制在合理范围内,而法律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也做出了严格的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才能生效:一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一致,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
其次,书面变更
全文5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