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劳动工伤仲裁立案的期限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处理方式。若符合受理条件,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于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工伤仲裁立案有一定的期限,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
劳动工伤仲裁立案有一定的期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五日内,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应当受理,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就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 果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不 受 理 或 逾 期 未 决 定 , 申 请 人 可 以 怎 么 办 ?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劳动争议申请,并在五日内作出决定。如果仲裁委员会在五日内未作出决定,则申请人可以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或逾期未决定劳动争议申请,申请人可以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劳动争议申请,并在五日内作出决定。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或逾期未决定劳动争议申请,申请人可以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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