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后,广西区地税局相关业务处室就走访房地产公司,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具体的征管措施近期将出台。南宁市一些房地产企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清算土地增值税对企业运营和房价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据介绍,我区土地增值税收入连年增收。2005年我区土地增值税收入为4.79亿元,同比增收2.0712亿元。2006年度土地增值税入库达7.6475亿元,同比增收2.8575亿元,创历史新高。
广西地税局有关业务处室正在走访房地产公司,一是听取企业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在开发商中大摸底,以预估可能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总额。
广西区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处长曾*芬介绍说,除已经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外,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还包括: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等情况。
对于已经到来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代,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一段紧张反应后,目前已经进入理性应对时期。
就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采访了一些房地产企业。**乐万邦房地产公司和**金大房地产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均表示,清算政策的施行对企业的运营影响不大。他们分析说,一是由于公司拿到的地块是通过公开拍卖得到的,成本较高,增值额并没有太多,因此所缴的税费其实也有限;二是企业此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预征的土地增值税,并预留了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了缴税准备,完全可以应对。至于对房价的影响,他们均表示,如果买房市场“不答应”,那作为卖方市场的房地产企业也不敢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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