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开庭后的程序是怎样进行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的准备阶段、仲裁庭庭审阶段、庭审辩论阶段和调解,裁决阶段四个主要的阶段。具体的小程序有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
4、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仲裁庭调查时可出示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调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根据需要也可以传证人到庭,并告之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责任和义务;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应承担提供有关证据的主要责任;
5、首席仲裁庭许可,可以向评价、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二、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出结果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可以到法庭旁听吗
劳动仲裁可以旁听。
依法公开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允许公民旁听。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进行旁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公民旁听的规定处理。新闻媒体要求旁听、采访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报仲裁委办事机构负责人批准。经审批同意的,可以记录、录音、录像。
但下列8类人员不得旁听公开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该案证人;鉴定人员;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或服用迷幻药物的人员;携带武器、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的人员;未经允许携带摄影、摄像、录音设备,且不听劝阻的人员;拒绝出示身份证件或拒绝安全检查的人员;其他可能妨害仲裁秩序的人员。
全文9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