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工人应该知道哪些权利?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自就业之日起(含试用期)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劳动者本人缴纳。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休息至少一天,但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2)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假,则其工资应不低于其工资的200%
(3)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他们应获得不低于其工资300%的报酬。如果雇主有过错,即使工人辞职,雇主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应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工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VI.每月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欠。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和社会活动期间依法支付工资。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假。员工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5天的年假;年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的年假;已满20年的员工,年假为15天。不包括公共假日。需要纯母乳喂养的婴儿可额外休一个月纯母乳喂养假(仅限成都)
最后,雇主不得严格依法履行上述法律义务,但是,如果他们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在日常工作中购买社会保障,并且相处融洽,作者仍然建议工人从和谐社会的角度做出一些适当的让步。毕竟,在中国这个劳动力过剩的国家,工作所带来的价值不能仅仅用福利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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