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
(一)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的,保险人可以决定是否承保或者增加保险费,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三)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告知义务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而且保险人对保险具有丰富经验,投保人并不应负担无限告知的义务。
保险法中应明确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知道的有关保险标的危险情况的重要事项;
(即直接影响保险费率的确实和危险发生的程度的事项),且以保险人在投保书中列明或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询问的事项为限。
保险人已经询问的事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知道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告知义务并同时在明确规定以下免除告知的事项:
1、任何降低风险的情况;
2、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在通常的业务活动中应当知道的情况;
3、经保险人申明不需告知的情况;
4、任何与默示或者明示担保相重叠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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