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共同赡养人扣除的分摊有什么
1、平均分摊
总扣除数2000元。平均分摊,单一赡养人扣除数不会大于1000元。2000元的集合(F1,F2,F3,F4……Fn),协议留备。
2、共同赡养人约定分摊
总扣除数2000元。共同赡养人商量协定,约定各自分摊金额,单一赡养人扣除数不得大于1000元。2000元的集合(A1,B2,C3,D4……Zn),协议留备。
3、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总扣除数2000元。因部分赡养人丧失经济独立能力或者失德等原因,由被赡养人指定1人或者多人分摊。指定分摊文本留备。
二、扣税标准标准赡养老人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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