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是买方,即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进行缴纳的,在国家出让土地时出让金的缴纳方通常为开发商。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
土地出让金征收是民事诉讼吗
《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7月1日实施,该法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土地出让合同正是属于行政协议。由此,不少法院认为对其违反合同的救济应当从民事诉讼转为行政诉讼程序。具体操作方式是由自然资源部门作出土地出让金追缴决定书(或通知书)并告知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如果土地受让人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若在追缴期内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不缴交所欠款项,自然资源部门按《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进行两次催告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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