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否可以拆开到单位进行处理?
时间:2023-07-10 10:31:28 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档案调到单位,用人单位会拆封个人档案的。本人可将报到证副本和会计职称证明交给单位管理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装入档案。档案不能私自拆开,人事档案只有人事管理单位负责档案管理的专员才可以拆开,其他单位和个人是不允许拆封的。当违反规定私自拆开档案后,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都是不能接收档案的,也就成为了死档。

档案局有个人档案吗

档案局有个人档案。人事档案记载了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培训经历、入党经历以及职务和职称等情况。比如:《职工履历表》、《自传》、《年度考核登记表》、《职称呈报表》、《毕业生登记表》、《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奖励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劳动合同》、《体检报告》,这些材料都有个人应该都见过,而且每一样都需要个人参与填写,每一个信息的记录都源于个人提供。

档案是由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以及一定的个人、家庭和家族形成的。档案来源于文件,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档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价值阶段的不同形态,两者具有同源性和阶段性的共性,也具有实效、功用、离合等个性差异。从文件到档案是一个批判继承的辩证运动过程,从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来说,两者完全相同的,但从时效、价值和系统性上来说,档案是对文件的不断扬弃。首先是时效性批判,档案是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其次是价值评判,档案是办理完毕的文件中具有保存价值的部分,最后是系统性批判,档案是把分散状态的文件按一定逻辑规律整理而成的信息单元。因此,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档案是文件的精华,文件是档案的素材,档案是文件的组合。档案的形式多种多样,档案的形式包括载体、制作手段、表现方式等等。档案的本质属性,档案具有历史再现性、知识性、信息性、政治性、文化性、社会性、教育性、价值性等特点,其中历史再现性为其本质属性,其他特点为其一般属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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