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2号。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佛山市三水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大厅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延期、补办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变更、注销、失业证明:自受理之日起即时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三水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三、办理材料
1、需注明受聘人姓名、证件号码、就业证号码、变更事由等内容,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收原件
2、变更用人单位的,先注销就业证,再由新的用人单位重新申请办理就业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核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核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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