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把工作带回家,你能给加班费吗?
如果你把工作带回家,是否可以支付加班费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你自愿带回家,一般不算加班费。如果公司要求你带回家,可以算作加班,并应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和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和报酬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2)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假,则应不低于其工资的200%
(3)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工资不低于工资的300%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没有加班费的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工人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的期限有限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当然,如果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仲裁时效也会中断。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合法原因,仲裁时效将被中止
从最新的司法解释来看,为了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引导劳动者正确行使权利,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费的,应当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如果工人有证据证明雇主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管理事实,而雇主没有提供,则雇主应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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