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所讲的劳动合同,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一对一签订的,用于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我们经常提起的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谈判,就劳动者集体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两者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1、适用对象上的区别,劳动合同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直接对合同签订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集体合同一般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其单位所有的劳动者;
2、适用有优先的区别:原则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约定不一致,劳动合同的约定高于集体合同的约定,当然集体合同的约定明显有利于劳动者的,劳动者请求适用集体合同的话,一般也会得到仲裁和法院支持;
3、约定事项上的区别,劳动合同主要是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岗位、薪资、工作地点等条件的约定,而集体合同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偏向于对劳动保障、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条件的约定。综上我们可知,集体合同一般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两者一般相辅相成,共同作为维护劳动者相关劳动权益的书面凭据。
一、劳动部门多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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