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带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龄错误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2、修改身份证流程: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口底账等)、所在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有固定职业,还需要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是在校学生,还需要所在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2)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主管领导,直至市局主管领导审批
(3)申请得到批准后,申请人可以持《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更改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重新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全文5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