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个月两千零二十元。对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苏州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都实施江苏省一级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标准全部都进行了提高。企业支付给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以及勤工俭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该按小时计算,不能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的工资标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18苏州基本工资标准是多少
苏州每年的7月份调整最低工资,目前是维持2017年7月的金额。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820元/月调整为1940元/月。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5.5元/小时调整为17元/小时。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全文6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