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为预告登记的预购人。
一、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关于“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我的解答如下:不动产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资料,以正常的商品房为例。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需要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要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8、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要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
二、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
1、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3、其他必要材料。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三、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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