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薪不同意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公司要求降薪的,劳动者可以拒绝的,在劳动者拒绝后,公司还要降薪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公司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经济赔偿金怎么算
公司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当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无论是否划分地区,均以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限),计算期限为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年,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标准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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