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需要通过劳动保障监督、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鉴定等。,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或案件事实。如果工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己的权益。因此,工人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主要证据包括:(1)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据、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出勤记录等。(2)来自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文件。(3)来自相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送举报材料等邮局收据。(4)来自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通知受理投诉或查处结果的通知。
劳动纠纷维权
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着不办,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对法律问题搞不懂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帮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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