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能否同时进行?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进行监督和报告。两个组织的职权不同,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主管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教育、制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给予行政处分。劳动监察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劳动行政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有:1、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职工的工作时间;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8、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由单位和职工支付9.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10.单位和职工遵守职业技能发展条例的情况12.社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职工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证书的情况13公民个人在境外就业机构承接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保护境外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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