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给派遣员工转外包,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离职也可以申请赔偿,要根据具体来分析:如果目前的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倒闭,被另一家公司收购的情况,转外包公司(挂靠单位),也就是说,真正收购单位把人员转包给外包公司来管理,这是合法的,员工不接受,比如某方面的待遇,可以申请离职,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另一种情况,目前的公司没有倒闭(没有被其它公司收购合并的情况),是否在公司签定的合同期限内,在公司期限之内,再转给外包公司来经营管理,公司、单位是违法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一、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二、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但是本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做出了强制规定,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自有员工和劳务派遣区别是什么
第一,用工关系的区别。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发放、社保关系等均属于劳务公司。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属于用人单位。
第二,工作性质的区别。劳务派遣工。主要是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的性质,将本单位业务中的一块业务,整体划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人员集中承担。如很多制造业公司的包装、装卸等业务,清洁业务、物管业务等。总体上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合同工。本单位招聘的员工,一般都叫合同工,他们有的从事管理工作,有的从事技术工作,有的从事技术性的岗位操作工作。
第三,使用上的区别。劳务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工作都是限制性的、单一的工作,其劳务人员的提拔、使用归劳务公司管理,用人单位只和劳务公司发生关系,不和个人签订任何业务关系,也不会随意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岗位。合同工。由于属于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单位对其有考核、提拔、表彰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单位也有权调动其工作岗位,可根据有关规定解除或是签订劳动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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