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生效,首先要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其次是劳动者离职后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用人单位才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是否还有效力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或未实际支付,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二、劳动者竞业协议可以拒绝吗
劳动者可以拒签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是指竞业禁止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限制并禁止员工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兼职,或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由本单位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费。签订协议的原则之一是自愿原则,因此劳动者可以拒签上述协议;但是如果可能对单位造成不利影响的,单位可以依法通过协商等方式与劳动者解约。
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单方解除竞业协议要具备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后,可以解除竞业协议;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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