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合同解除权之后,应当以合理的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当对方当事人收到通知后,合同即为解除。但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无法接受到通知的,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中的送达精神,适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解除合同通知书的规定
(一)解除合同通知的方式: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这种方式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足以证明:
1、你向对方发出了通知;
2、发出通知的时间;
3、表明发出通知的主要内容。关于对方是否收到,只需依一般之通常情况可以及时到达即可。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
2、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
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
4、绝对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5、对对方违约现任追究的权利保留。
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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