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中介打假作用
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xx说,打假的主体固然是政府,但每一次打假行动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应分割或委托其中的部分给社会去做。在当前打假职能部门人力、财力、装备、技术手段不足的情况下,鼓励中介打假有着特殊的意义,应该强化中介打假的功能和作用。
在目前国内法律还不允许成立私家侦探公司的情况下,一些调查公司以咨询服务的名义从事打假信息的采集工作,并将之提供给政府的执法部门,确实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下,大部分这类公司只能越权使用侦查权,从而引来社会各方面的非议,他们的工作不得已基本转入地下活动,个别地方甚至开始封杀这类公司。
专家指出,当前各地的调查公司鱼龙混杂,由于市场需求不断加大,这类公司还可能增多,与其让他们在地下状态无序生长,不如对其行为进行规范,使其打假活动转为公开。即可以通过立法对他们的执业资格、运作方式、操作手段、涉足范围、收取费用的标准、奖励额度等有个明确说法,从而使之进入合法的状态,成为政府执法可靠的助手。
中介机构打假服务
实操性打假公司,服务于多家名企的打假行动,与政府密切配合,为企业进行打假维权。
针对企业打假服务内容如下
a.深入调查产品的生产地、流程、产量及仓库,作品的复制、出版地复制、出版数量,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为你高效解决此问题。
2.调查产品及作品的销售流程及销售渠道,进行各种取证活动,做好下步法律工作。
3.调查产品及作品的销售资料,进行全方位的取证。
4.调查主要侵权人的有关情况,调查造假企业相关责任人,企业内部规划,主要技术人员,市场营销状况等。
b、对侵犯版权行为的打击:
1为客户制定有效的打击方案,接受客户委托后,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个案的不同,通过行政、刑事并结合民事的途径,组织包括工商、版权局、公安和媒体等各方面参加的打击活动。或在调查掌握充分的证据后,协助客户向人民法院或版权局提起诉讼或调处。
2.进行打击后的跟踪暗访,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协助客户完成打击后的必要法律程序。
对商标权、专利权、正当经营权的保护:
c.对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
1.为客户制定有效的打击方案,接受客户委托后,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个案的不同,通过行政、刑事并结合民事的途径,组织包括公安、专利局、工商、技术监督和媒体等各方面参加的打击活动。
2.进行打击后的跟踪监测,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同时协助客户完成打击后的必要法律程序。必要时代理客户参加争议的行政调处和诉讼,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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