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由谁来进行
时间:2023-03-19 04:10:29 1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于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一般是谁主张,谁提供。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委员会在解决劳动争议时,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加班时间应该要如何认定

劳动加班时间的认定:

1、如果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而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认定为加班;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

单位可不支付员工加班工资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自愿加班的;

2、在休息日安排工作,但之后安排补休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纠纷属于侵权吗

如果当事人在劳动纠纷中被第三方侵权,可以按侵权纠纷处理;而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侵犯对方劳动权益的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

三、被辞退后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被辞退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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