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是由谁提出的?
时间:2023-07-22 08:00:06 28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一定是用人单位,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是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是: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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