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何不同
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一,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属于民法或经济法的范畴。第二,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第三,合同主体地位不同。劳动关系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是平等的主体,没有隶属关系。第四,合同的内容不同。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界定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具体而言,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为:从劳动合同的内容来看,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的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商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福利待遇。
三、务工合同和劳务合同一样吗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应向提供劳动的一方支付劳动报酬。但领着仍存在许多不同,主要表现在:(1)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建立的是民事关系,两者在性质、适用法律、调整模式以及立法宗旨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2)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中成为其成员并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双方当事人之间是隶属和从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则没有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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