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出生登记办理地址(昆明市东川区)
昆明市东川区凯通路北延长线4号东川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二、云南出生登记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云南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1.新生儿具有中国国籍;
2.新生儿出生30日内。
3.所生子女为国境外出生的,需一并提供本人及我国公民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等出境入境证件。
四、云南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父母双方共同签署的落户申请书;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父亲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
4.父亲和母亲的居民身份证
五、云南出生登记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第三条第一款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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