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宪法监督的定义和内容,包括监督国家机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性文件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宪法监督是为确保宪法的实施而设立的法律制度与相关活动,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国家法制的重要手段。
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确保宪法的实施而设立的法律制度与相关活动。
内容:
1、监督国家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2、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宪法监督的范围:涵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进行了明确的制约和规定。因此,宪法监督的范围应该涵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和行使权力的限制。例如,宪法规定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责任,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遵守法律和法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监督权,赋予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揭露和批评,并通过各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宪法监督的范围应该涵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
宪法监督是确保宪法实施的重要制度与活动,其范围涵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规定了其职责、权利和行使权力的限制,以及公民的监督权。只有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才能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
《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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