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部商报报道:兰州男子武星(化名)入职甘肃某教育机构,升职做到公司副总却依然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来他被公司辞退,便一纸申请将公司送上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2012年9月,通过应聘武星成为甘肃某教育机构行政总监,月薪4000元人民币。2013年3月,武星被公司提拔为副总经理主管人事工作。可是到了2013年5月31日,武星却被公司辞退。可即使这样公司连劳动合同都没有和他签,想辞退就辞退,所以他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对于武星的说法,甘肃某教育机构则表示,武星不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经常旷工所以被辞退。由于无法获得双倍工资补偿,武星申请劳动仲裁,将甘肃某教育机构告上仲裁委,申请仲裁单位给付他在岗9个月的双倍工资,为辞退行为支付他5000元经济补偿,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补偿金1万元(其中未支付5月份工资5000元)。仲裁开庭时,被申请人甘肃某教育机构答辩认为,武星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其要求双倍工资及补偿没有道理。仲裁委认为,被申请人甘肃某教育机构辞退武星没有证据和依据,所以武星申请经济补偿应该支持。(记者宋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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