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经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以经济赔偿,赔偿数额大概为一个月的工资。即你可以拿到实际的工资加一个月左右的工资。
如果是你自愿辞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
一、试用期六个月内被辞退有补偿吗
1、经济补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有试用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要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证据,并不是无条件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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