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与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用工,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提交仲裁申请,若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服或仲裁委员会逾期未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处理有关劳动争议。法院对此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
4、劳动者的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和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无故不按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开餐饮店需要什么证
开餐饮店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1、食品卫生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排污许可证。
4、餐饮服务许可证。
5、消防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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