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主要介绍了患者收入证明的开具标准。通常以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单作为依据,奖金则以患者上年度单位人均奖金来计算。如果奖金超过了奖金税的起征点,那么应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
通常以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单作为依据,奖金则以患者上年度单位人均奖金来计算。如果奖金超过了奖金税的起征点,那么应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
根 据 素 材 , 误 工 费 的 起 征 点 是 多 少 ?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会因当事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而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则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会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因此,具体的误工费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这段话讲述了误工费的计算方式。需要注意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单、奖金的计算方式,以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可能会被误用。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会因当事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1、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的计算应当以其收入状况乘以误工时间。2、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应当根据受害人自接受治疗到康复所需的时间确定,其标准以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的前一天。3、受害人收入状况的确定,根据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的不同情况,有固定收入的,以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5、实际减少的收入的理解:(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例如有些受害人在受到损害后,其所在单位并没有扣发或全部扣发其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或不存在全部误工损失。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没有实际减少的收入就不能获得赔偿。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