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劳动者。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怀孕女职工的工资如何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领取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我的工资标准,差额可由企业决定。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企业按原工资支付。各地的计算标准和项目略有不同
(2)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要求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职工自理,几乎所有的工作领域都有妇女,妇女怀孕后被雇主解雇是很常见的。女职工应当知道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怀孕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非法辞退怀孕女工的,劳动者必须及时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女工还需要知道企业应该如何支付怀孕女工的工资。工资问题对每个工人都很重要。如果企业不依法发放工资,女职工可以咨询律师,看看如何解决,这对她们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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