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搭建“街道—社区”二级办事渠道,实行了社区代办员制度,四个社区设置社会事务、劳动保障、卫生计生三职代办员,代办员由熟悉业务的居委会委员担任,集中办理群众办理较多的业务。32个网格员充分发挥网格员“爱心敲门”优势,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办理、帮办代办等“暖心直通车”服务,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
村级便民服务工作记录本内容
实行村民事务干部代办制度,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自主选择,代办事项必须由群众委托,群众不愿代办的事项不能代办。
2.便民原则。坚持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的,代办群众委托办理的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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