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仲裁由上海劳动仲裁机构处理,如黄浦区社会保障纠纷仲裁庭、卢湾区社会保障纠纷仲裁庭、徐汇区社会保障纠纷仲裁庭。上海市劳动仲裁程序1、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诉书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决定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被受理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应按时交纳仲裁费用,被诉人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2、仲裁准备:发生劳动争议的员工方面有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必须推荐代表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1~2名律师或其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3、案件审理: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开庭前4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当事人收到通知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法庭,或者在开庭期间通过仲裁法庭同意自己退出法庭,则对被告人进行撤销处理,对被告人进行缺席判决。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调解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当即生效。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调停书。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可自行和解,并由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办理撤诉手续。
在上海怀孕后被公司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明确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上海市人民政府并没有强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职工签订为期几年的劳动合同,可是,不能辞退怀孕职工,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是通用的。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也要特别审查,如果合同中约定满几年才能怀孕,这样的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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