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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1年也好,5年也罢,无论你做怎样的选择,有一点必须明白,不能稀里糊涂地过日子。表面上你是签了1年合同,1年后可以干净利落地“走人”,但问题是如果1年后还找不到“下家”,而“上家”又无意留你,该怎么办?所谓未雨绸缪,1年有1年的打算,5年有5年的计划,关键在于你对全局的考虑。
(一)押金方面的合同。用人单位在招工时用种种名目像求职者收取、抵押金等作为押金,等到期时,这份钱就会要不回来。面对此种情况,求职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二)幕后合同。一些民营企业跟劳动者签订合同时根本不跟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而且有些劳动条款还跟法规相抵触,求职者在跟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内容。(三)包身方面的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多少年内不能跳槽至同行业的其他,否则就会扣留下劳动者的人事档案。记住,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的不受此类合同的制约。(四)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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