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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否向员工收取押金

2022-01-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解释二,已经明确提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其实早在1994年3月4号劳动部、公安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已经明确规定了:"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象你这种情况看来属于你工作时可以穿单位的工装,也就是你说的服装押金,如果不在此单位了,工装就不是你的了,我个人认为,你辞职并退还服装以及收据,用人单位必须退还服装押金,如到时单位不退还,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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