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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及法规,本律师答复如下:《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能向劳动者收取任何押金、保证金等,因而冠忠公司向员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解释二,已经明确提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其实早在1994年3月4号劳动部、公安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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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求助。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其退还和赔偿,并处以罚款。
如果企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能够要求其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企业要求代理商交纳保证金的行业是否合法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作为一种行业惯例,大部分企业都会向代理商收取数量不等的代理保证金。目的是为了保证代理商能按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代理商间的窜货,避免给公司或者他人带来经济损失。关于保证金条款的约定,不能因为该公司经理的不明确表态而含糊其辞。按照行业惯例,如果在限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销售量,不会返还或者只部分返还保证金。但具体约定内容要在代理合同条款中体现,必须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的情形与责任。同时,仍需注意的是,签约后要保存好代理合同和保证金收据及相关证据,如总公司有欺诈或违约行为,代理商可依法要回保证金,并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有诈骗嫌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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