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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影响原合同的履行,因此,收购公司没有必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为了公司人事管理方便,那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1、一般来说,公司被收购是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的,所以并不是必须重新签合同。 2、但是若公司要求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征得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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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这两种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 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拒绝签署,会有经济补偿的,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必要时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确的。通过劳动服务公司与你们签合同的意思应当是:你们公司委托劳动服务公司与你们签合同,劳动服务公司只是代理人,你们公司仍然是用人单位。因此不存在重新签订合同的问题,只能叫补签劳动合同。否则,公司要求你们开失业证很可能市个圈套。不过,如果要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结果不一定会满意,假如仲裁机构裁决你们公司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公司可以跟你再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这不是你们所要的结果,但是这种做法不违反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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