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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般来说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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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上班期间生病,而且申请病假,但超过法定医疗期的,那么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补偿是肯定的 一个月之后要给付双倍的工资 如果有签订劳合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款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你们单位必需出具你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并能你进行过培训,且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否则,仍需赔偿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者没有过错或者只有轻微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后,有权不经过劳动者同意就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非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可视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仍不能胜任原约定的工作,或者对重新安排的工作也不能胜任,说明劳动者缺乏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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